【解读民法典】滑冰摔伤,溜冰场需要担责吗?_环球短讯
诉帮律师张莹:
如旱冰场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则不需要承担责任。反之,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规定,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造成他人损害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(资料图片)
本案当中滑冰是一项有风险的运动,自愿参加属于自甘风险。小强的摔倒如系其自身原因,而并非外力因素或者是冰面不平等原因造成的,应当由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。滑冰场事先已经通过书面情况告知,张贴了标识、人员的引导等多种方式提示了运动风险,事后也及时的送医,并且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,则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《民法典》——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
播音制作:郭岚
文章来源:原创·吉林新闻综合广播
编辑:郭岚、王浩懿
审核:怀楠
监制:张永华 钟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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